▋日期|2026 年 6 月 14 日
▋與談人|陳俊蓉老師(策展人)
▋主持人|陳婉真導演
片名背後的提問:從外公外婆,直接到「我」
主持人:因為剛剛放映片尾字幕有點問題,我補充一下,最後那幾句主要關於小朋友(主角)近況,後來她還是和祖父母一起住,只有放長假的時候會去德黑蘭跟阿姨一起度過,她現在跟爸媽都比較沒有聯繫了。
俊蓉:主持人補充的片尾字幕資訊很重要,待會也會用到。先簡單介紹一下這部片:導演的名字很長,叫做阿緹耶.札蕾.阿蘭迪,她正是片中女孩美麗娜的阿姨,也就是媽媽的妹妹。這位阿姨本身就是紀錄片創作者,長期跟自己的父母——也就是美麗娜的外公外婆——住在一起,所以她一直拿著攝影機記錄家裡的生活,拍到後來,爸爸媽媽大概都不太想理她了。家裡每個人其實都有很多故事,於是她日積月累,拍下了大量的家庭影像日記。
這部片真正的起點,是有一天美麗娜突然說:『你一直在拍我,我也想自己拍,我要用手機記錄我自己的故事。』阿蘭迪因此開始把原本龐雜的家庭影像,慢慢聚焦到美麗娜身上,讓她自己用手機鏡頭去捕捉、發出屬於自己的聲音。整個拍攝過程大概長達兩年。所以這部片其實不太像大家原本想像的那種監護權題材紀錄片,會有很多衝突場景或法庭攻防;它更聚焦在這個孩子身上——她夾在兩個大人之間,也夾在不同的家庭當中,自己真正想要被聽見的,是什麼樣的故事。

俊蓉:片名也很有意思。英文片名《Grand Me》乍看有點奇怪,我後來查了資料才知道,這是導演刻意用『Grand』(取自 grandparents,外公外婆)加上『Me』(我)組成的詞——直接從外公外婆跳到『我』,中間沒有爸爸媽媽,剛好呼應中文片名《爸媽不是家》:對美麗娜來說,真正能安身的家,只有外公外婆,父母在其中相對缺席。不過,這部片最早工作期間的英文片名其實是《Friday at the Window》,每個禮拜五的窗邊。伊朗的週末大約落在禮拜四、禮拜五,所以『禮拜五』對美麗娜而言,是她固定坐在窗邊、等待爸爸媽媽是否會在週末來看她的日子。片子裡這樣的禮拜五非常多,但爸媽真正出現的次數其實很少。
觀察一:漫長的等待
俊蓉:由此帶出我看這部片時的第一個觀察主題:等待。原本以為監護權題材會出現很多衝突,甚至法庭上的你來我往,結果完全沒有;更多的是讓人替美麗娜揪心的等待——等媽媽什麼時候會來接她、等爸爸什麼時候把護照還給她、等法院什麼時候做出決定,結束她寄居在外公外婆家、卻一直沒有名分的這種臨時狀態。雖然實際拍攝只有兩年,但這種懸而未決的心情,前後其實持續更久,幾乎是無止無盡。我覺得導演用了很多細緻的安排,去鋪陳這段漫長等待的質地。
觀察二:誰在場,誰缺席
俊蓉:第二個觀察角度,是誰在場、誰缺席。就像片名所揭露的,從外公外婆直接跳到『我』,爸爸媽媽其實是相對缺席的。媽媽出現的次數非常少;爸爸的影響力卻很大——大到足以決定美麗娜能不能出國、決定她生活該怎麼過——但他本人在整部片裡幾乎完全沒有出現。
現場另一位與談者也呼應這個觀察,提到正因為完全看不到爸爸本人、只能從他與外公外婆之間隱約的交集去感受,反而比直接拍到爸爸家裡的相處場景,更能透露出外公外婆對他的某種反應與防備。
俊蓉:我自己最喜歡這整部片裡的一個鏡頭,是美麗娜從爸爸家回來之後,又拿起手機要拍自己,卻一句話也沒說,直接把手機關掉。平常那麼多話、那麼能表達自己的美麗娜,第一次讓我們看到她選擇不說話——我覺得這正是全片最動人的地方之一:孩子不只可以選擇發聲,也可以選擇沉默,選擇不說某個故事。這才是真正完整地尊重了孩子作為主體的部分。也因此,真正一直陪在美麗娜身邊的,不管是念她、還是陪著她,其實都是外公外婆。
俊蓉:延續『發聲』這個重點,第三個部分是:美麗娜不只是被拍攝的主角,她自己也選擇要說什麼樣的故事,也可以選擇不說那個故事。我覺得這提醒我們,發聲其實是一種權利;而在還沒決定要不要說出來之前,選擇沉默,也是一種權力。
俊蓉:另外補充一個關於空間的細節,美麗娜跟媽媽相處時間最長的地方,是媽媽車子裡那個小小的空間——那也是少數媽媽無法輕易逃開、必須面對美麗娜提問的場合。美麗娜在車上問了媽媽很多問題,媽媽往往沒有回答,就匆忙下車離開。如果美麗娜真的有機會,能夠像在車上那樣自在地說出自己的想法,這樣的空間或許比任何一個正式法庭,都更接近她真正需要被傾聽的機會。

觀眾分享:印象最深刻的畫面
俊蓉邀請現場觀眾分享印象最深刻的畫面,並提到自己習慣在了解太多背景資訊、進行分析之前,先讓自己單純地去感受作品帶來的感受,再回頭整理究竟是哪個畫面最讓自己印象深刻。
有現場觀眾表示,最有印象的是片中似乎沒有人真正陪伴、疼愛美麗娜——大人們好像都希望她搬去跟自己住,卻沒有人真正關心她的感受;隨即另一位觀眾補充,美麗娜身邊其實還是有愛她的人,也就是外公外婆,以及同樣關心她的阿姨。
俊蓉:補充一下,這應該是阿蘭迪跟美麗娜的第一次合作。據說接下來,美麗娜會自己拿起攝影機,繼續拍下去,記錄屬於她自己家庭的故事。片中美麗娜九歲,距離現在已經過了幾年,她現在大概已經是青少女了,也蠻期待這個系列接下來的發展。

另一位觀眾的分享,則聚焦在『父母離婚對孩子來說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』這個感受上。
美麗娜是一個怎麼樣的孩子?
俊蓉老師接著拋出一個問題,邀請現場觀眾一起描繪:從片中美麗娜的種種行為與反應來看,她是一個怎麼樣的孩子?
有觀眾分享,自己對美麗娜的獨立與成熟印象深刻——美麗娜在媽媽車上那段對話裡,直接質問媽媽:如果新的家庭真的能讓自己過得更好,為什麼不願意把自己帶在身邊?這段對話直白又犀利,連媽媽自己都被說得無法反駁。
俊蓉:美麗娜確實是個很聰明、說話一針見血的孩子。
另一位觀眾也分享了自己的成長背景:雖然與美麗娜的處境不完全相同,但同樣牽涉到父母與教養角色之間的複雜經驗。俊蓉老師與主持人都對這段分享表達感謝,並提到能感受到分享者本身的獨立、主見,以及那份不容易的力量。

誰真正理解孩子需要的是什麼?
俊蓉:聽完大家的分享,我想再問一個更複雜一點的問題:片中的爸爸、媽媽、阿姨,大概都會認為自己是愛這個孩子的。但這當中,究竟誰才真正理解這個孩子需要的是什麼?九歲的美麗娜或許很清楚自己想跟誰生活,也清楚自己的很多感受,但她真的能夠判斷,什麼樣的生活方式對自己是最好的嗎?如果我們是大人,我們會信任孩子的這個判斷嗎?
陳俊蓉說明,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這部片最早被引進台灣時,司法院方面就曾透過這部片,與從事家事法相關工作的人員、以及在孩子身邊的家長,一起討論如何更好地支持身處家庭變動中的孩子;現場有時也會做一些小型投票:如果你是法官,你會怎麼判?
有觀眾因此聯想到另一部電影《My Daughter》,片中的孩子直接向法官表達想跟誰住,法官也就順著孩子的意願去判決,並好奇是否這也是現場投票想呈現的提示。
俊蓉: 其實沒有標準答案,每個來到法官面前的家庭,狀況跟考量都不一樣。
有觀眾接著提問:會不會單純依照哪一方家長比較有經濟能力,就把監護權判給對方?
俊蓉:依照《兒童權利公約》(CRC)裡的最高準則——兒童最佳利益原則,經濟條件只是其中一項考量因素,並不會是唯一的判斷依據;同時也會考量兒童本身的意願、情感依附關係等面向,綜合判斷。當然,兒童的意願不一定就是最適合孩子成長的選擇,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處境。但至少在台灣,司法已經有意識地朝向以兒童最佳利益作為判決核心,儘管判決裡仍難免帶有法官個人的主觀考量。
沒有絕對答案,只有當下的決定
有觀眾回應,現在資訊與環境變化太快,孩子很早就會受到手機、影視等外界資訊影響,不管是法官的判決,還是孩子當下表達的意願,都很難說是絕對正確的答案——隨著時間過去,同一個孩子三、五年後想法可能完全不同,所以無論是法官判決,或是孩子的意願,都只能是「當下的決定」,沒有放諸四海皆完美的答案。
俊蓉:這個說法我也很認同。孩子會持續長大,今年的想法,明年未必相同;因此兒童最佳利益的判斷,在理想上應該是要隨時間滾動修正、保有彈性,而不是一次性、固定不變的結論。
比起孩子,更讓人揪心的是母親
座談尾聲,主持人也補充了自己的觀影心得:雖然全片從片名到劇情,都聚焦在孩子的處境,但她自己最有感受的反而是片中的母親。母女之間的張力,讓她在過程中一直感到揪心——尤其片尾那一幕,母親聽完女兒近乎直白的質問,沒有反駁,只是忍住不在孩子面前哭,等女兒下車後才哭出來。她也提到,自己會聯想到伊朗女性在經濟與社會條件上,可能不像台灣女性那樣自主,因此她在片中感受到的,與其說是母親的逃避或無能,更像是母親自身處境裡的無奈與無能為力。
俊蓉:我跟當時參與這部片推廣的法官聊過,他也提到:即使『兒童最佳利益』原則成立,如果鏡頭真的跟進到法庭現場,觀眾看到的恐怕未必這麼單純——片中種種沒有被拍到、卻隱隱讓人感到不安的細節,都牽涉到在伊朗社會裡,父親在家庭中握有多大的話語權與權力。透過這樣的一部片,也讓我們開始思考:在監護權判定的過程裡,是不是還有機會,讓孩子的聲音被聽見更多一點。這應該也是這部片希望傳達給我們的。

《爸媽不是家》英文片名為《Grand Me》,是伊朗導演阿緹耶.札蕾.阿蘭迪(Atiye Zare Arandi)的首部紀錄長片,由比利時與伊朗共同製作,全長 78 分鐘,曾入選 2024 年多個國際影展。本片在後製完成前,工作期的英文片名為《Friday at the Window》(每個禮拜五的窗邊),曾獲瑞士真實影展(Visions du Réel)旗下 Lightdox 獎項,並在創投階段獲得南韓 DMZ 國際紀錄片影展粗剪企劃獎(Rough Cut Pitch Award)。
影片主角是九歲女孩美麗娜(Melina),生活在伊朗伊斯法罕。父母離異後,雙方都不願意取得她的監護權,美麗娜因而與外公外婆同住。導演阿蘭迪正是美麗娜母親的妹妹,本身也是紀錄片工作者,長年與自己的父母(即美麗娜的外公外婆)同住一個屋子,並一直以攝影機記錄家中生活。某天,美麗娜向阿姨表示自己也想用手機記錄屬於自己的故事,這個念頭成為全片的轉折——影像主軸從此逐漸聚焦到美麗娜身上,她不只是被拍攝的對象,也親自舉起手機,捕捉、訴說自己的生活。整部紀錄片拍攝時間長達兩年,記錄美麗娜滿九歲、依法可以自行提出監護權主張之後的生活與心境。
